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 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福建省民防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
加强监督指导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依法管理全省人民防空工...

福建省防空工作始于抗日战争时期。民国29年(1940),福建省政府在战时临时省会永安县成立防空司令部;民国31年(1942),成立防空建设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防空实行政府和军事部门双重领导体制。
1951年,福建省和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市先后成立人民防空委员会(简称人防委),下设防空处(科),为各级人防委的办事机构,负责领导防空业务工作。
1954年,根据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决议,全省各级人防委的办事机构列入当地公安系统建制,对外称人民防空指挥部。“文化大革命”前期,福建省各级人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