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人防办 温建会)
人防工程作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专业队设备掩蔽等特殊功能的建筑,是战时的生命线工程,对保存国家战争潜力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人防工程在满足平时质量和功能性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战时的要求,做到“防护可靠、坚固耐用,平战结合”,具备完善的防护、防毒设施。因此,加强人防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对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提高其战备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目前,我市已审批人防地下室238个,审批人防面积74万平方米,已完成103个防空地下室的竣工备案,竣工人防面积33万平方米,每年都有几十个防空地下室动工建设。在人防工程多,人手少,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我办坚持人防工程质量第一的理念,积极探索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新路子,做到上下联动,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到用制度管工程,用标准管质量,较好地提升了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主要做法有:
一、严格落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严格以国家人防工程建设规范为标准、落实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根据福州市人防办制定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办法,严格落实人防工程开工前由福州市人防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我办人防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福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驻本市监督员,在人防工程施工阶段,对各施工节点进行现场查验和主体结构检查;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福州人防办派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中,做到福州、福清两级人防办上下联动,实现对在建人防工程全程监控,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
二、抓好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
在工程审批环节,我办把人防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强制性规定写进许可文件,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步骤、人防工程施工要点等资料随同许可文件,一并交给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并告知如何进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明确未经人防质量监督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让建设单位明白人防质量监督的重要性。在人防工程开工前,及时跟踪工程进度,督促建设单位适时向我办申报质量监督。通过质量监督的申报,及时审核人防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防设备企业的资质情况,对不合格的施工、监理单位、人防设备企业及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调换,保证人防工程有合格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开好人防监督技术交底会
人防工程开工前,我办根据建设单位申报质量监督情况,及时与福州人防办联系,由福州市人防办安排福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技术人员到现场召开技术交底会,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防护设备企业、施工班组有关负责人员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参建各方各自的责职和权力,对参建各方提出具体要求,针对人防工程特点、人防技术质量要求、防护设备选用安装、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以及平战转换要求等方面进行一个较详细的讲解,特别是将有关战时防护密闭功能的部位、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和施工难点部位交代清楚,让参建各方清楚人防工程施工各阶段监督检查的内容,明白人防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和施工中应的注意事项,了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节点、方式、方法和内容,以便他们科学地组织施工,在具体操作中能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将平时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易错点与参建各方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技术交底会,促使它们自觉地完善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范质量行为,从而保证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人防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实现。
四、加强对人防工程施工过程节点的监管
对重要部位的施工进行严格把关,重点抓好“三板六面” (即人防工程底板、墙板及顶板)及主体结构各节点的检查,在底板、墙板、顶板钢筋绑扎到位后,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报我办工程质监员,经人防质监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隐蔽。对未经人防监督的节点,施工单位自行浇捣隐蔽的,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经检测合格,方可继续施工,认定不合格的工程,不给予人防验收备案。去年以来,对我市两个未经人防质量监督,施工方已进行底板隐蔽浇捣的人防地下室,要求第三方做出检测,经我办认定检测结果合格后,同意工程进一步施工。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发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单,告知现场的监理和施工人员,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人防办,对重大问题整改情况经人防质监员现场复查合格后方可隐蔽。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有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耐心细致的解答,并积极向其宣传有关人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人防意识。在工程建设中,做到质量监督全面到位,不出遗漏,有力推动了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五、创新工作模式,增强服务
我市人防工程点多面广,人防技术人员少,工作难度大,为加强人防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每个在建人防工程都经人防质量监督,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根据施工进度,适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时常利用周末和8小时以外时间到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尽量做到随叫随到,不因休息时间而不到场进行质量监督,不因没有公务车辆不到场进行质量监督的情况发生。如福清万达项目,因工期较紧,一次在晚上10点要求我办进行质量监督,接到要求质量监督的通知后,我办及时组织人员,连夜前往工地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各节点,施工单位遇到的难点问题,我办也及时派质监员到现场检查指导。几年来,没有出现人防工程施工现场通知我办进行质量监督而未及时到场监督、也未出现因周未或8小时以外休息时间我办未到场或推迟质量监督,导致工程不能及时隐蔽,进而造成工程停工,影响工程进度现象和工程质量问题。同时我办还对外公开咨询电话,在网站设立主任信箱,及时解答和回复有关问题,在网站提供免费人防施工图集下载等服务,与企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明白的事项,都能及时地得到解答。通过我们多方的努力和有效监管,防止人防工程事后返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规范验收程序,做好竣工备案工作
人防工程的验收备案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检查设计和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成果转入使用的重要环节。在实施人防工程验收备案中,我办严格执行标准,对认定不合格的工程,采取补建或补缴易地建设费的措施。今年,对2004年开工建设的一个不合格的人防地下室进行了补缴易地建设费处理。在验收中,我们请福州市人防办派技术人员参与指导验收,并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规范程序,认真准备,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必须具备验收条件方可进入工程验收的后续工作;二是严格标准,搞好验收。竣工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人防法规和人防工程建设规范的具体措施。我办严格按照《人防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标准进行逐一验收,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明确整改限期并予以复查,合格后方可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三是查漏补缺,做好备案。对要求竣工备案的工程,我们一贯坚持只有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