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7-09-13 10:33

闽人防办党字〔2017〕25号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在服务和保障人防中心任务中走前头、做表率,现就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严抓实思想理论武装,牢固树立理想信念

(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主体作用,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载体,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依托,采取专题学习讨论、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等措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干部。

(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充分运用古田会议、才溪乡调查等红色资源和焦裕禄、谷文昌、廖俊波等先进典型事迹,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和对党忠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牢记党员身份,始终不忘初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推进诚信教育和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三)强化意识形态正面引导。认真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准确转载重大信息发布、重要政策解读、重大事件报道,传播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建立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做好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工作。各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分析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每年至少向机关党委汇报1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重大思想动态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报告。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向办党组、机关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党员干部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二、从严抓实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凡属党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鼓励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党内重要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组织党员讨论,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五)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教育等党内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党的活动,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鼓励党员讲微型党课。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机关党委加强指导检查,对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各方面,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批评意见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各类工作总结、汇报,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原因教训。

三、从严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支部堡垒作用

(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党支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和完善支部建在处、党员处长担任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较长时间在外执行临时任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原则上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严格执行党支部任期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的,应报机关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深入推行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围绕定目标计划、明责任分工、严组织生活、常监督检查、抓述职评议、树品牌典型、建工作台帐等七个方面,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力争一个支部一套办法、一个支部一个品牌,用方法铺路,打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八)严格教育管理党员。认真贯彻落实《2014 - 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每年参加集体学习和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56学时。适应“互联网+机关党建”的新形势,用好“党员e家”“党建微课”等平台,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网上网下联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从严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票决制,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格党员日常监督,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落实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要求。党费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缴手续,保证管理规范。

(九)常态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主题,大力实施“对标看齐、岗位建功、马上就办、大抓基层”四大行动,广泛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做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表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进典型,选树一批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服务中心工作和进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支部要注重挖掘培育在工作一线履职尽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感染、激励身边的人。落实“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要求,深化“岗位建功”活动,广泛开展“五一劳动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取向。

四、从严抓实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坚持纪严于法

(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七个有之”等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结合实际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作为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十一)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实施“1+X”工作法,加强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真正做到越往后越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推进与扶贫驻点村结对帮扶、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

(十二)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严格落实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的部署要求,通过派员参加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的廉政专题研讨班、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一人一表、集中管理”的原则,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分别登记上、下半年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况,并在本单位内部通报。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廉政教育,参加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廉政教育全覆盖情况列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内容。

(十三)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确保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每半年检查通报1次本单位党员特别是党组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活动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台账。建立谈话提醒制度,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咬耳扯袖。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党员监督作用,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

(十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抓早抓小、严管厚爱,又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顶风违纪、触及党纪政纪底线的果断查处。加快推进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规范化建设,突出对重点信访举报的督办督查。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对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从严抓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一岗双责”

(十五)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各党支部要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党的意识,强化抓党建的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责意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十六)加强党建责任的考核监督。认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通过列出问题清单、问责建议、问效整改的形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兑现和硬挂钩。健全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按照党组书记向省委述职,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向省直机关工委、省直纪工委述职,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的形式,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不是“优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公务员。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造成机关党的建设严重缺失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十七)大力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准军事化”人防机关建设,瞄准基层一线,深化支部创特色活动,大力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一是突出一个抓手。以“准军事化”为抓手,按照“十条建设标准”,大力加强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构建两平台。创办《人防机关党建》和“人防论坛”两个平台,牢牢守住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人防干部的“四个意识”。三是推进三类学习。加强中心组学习与支部学习相结合,统一学习与自选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个人学习捆绑拧紧,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发挥“四团”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工、青、妇和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人人向廖俊波学习、个个争当“四有”干部的良好格局。五是丰富五级联创。开展人防省、市、县、扶贫驻点乡、村党建“五级联创”活动,有效促进机关与基层在党建上互学、互补、互助,构建机关党建接地气、重实际、见成效的长效机制。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党建工作格局。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机关党委。

 

 

中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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