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坚守纪律底线的过程中培养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6-09-23 09:55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我围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谈谈学习的认识和体会。

一、纪律问题解决不好,最终必然亡党亡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旗帜鲜明的指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当前改革步入深水区,大力惩治党内反腐的紧要关头,是共产党员严守党纪党规,培养高尚情操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反复强调“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第二专题学习教育中把“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作为一个重要内容,说明新形势下加强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一个有着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坚守纪律底线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90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党纪对党的发展壮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对党领导全民族抗日取得抗战的胜利、对打败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中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对领导全国各民族人民进行各个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苏共亡党十年祭》一书深刻剖析了苏共亡党根本原因就是党的纪律被动摇,高层领导带头践踏法纪、恶化党群关系,党员纪律观念特别是政治纪律严重丢失。事实证明,纪律是党的重要武器,什么时候严明了,党的建设形势就好;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害;什么时候坚守了党的纪律,党就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取得各项胜利。

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纪律问题解决不好,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对此,我们每名党员都应当有所触动、警醒反思。

二、纪律底线守不住,必然丧失道德情操

习总书记说:要严肃党的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我们常说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面旗帜到底在人防建设发展中是依然迎风飘扬还是已折倒地?这面旗帜在我们身边同志心目中是明亮如初还是已黯淡无光?用纪律这面镜子一照便知。2016年9月17日,新华网刊登了一组解放军官兵在厦门抗台风莫兰蒂过程中休息时,满身泥浆的官兵整建制和衣睡在街道路边的照片,赢得老百姓爱戴,官兵遵守严明的军纪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我们党员更应如此,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冲锋陷阵上,有时候行有所止更能体现一名党员的先进性。党员的一言一行更是备受群众关注,一名党员在社会上做了好事,人们会翘起大拇指称赞“共产党员真好”;相反如果在社会上做了不光彩的事,人们就会同声批评“这哪像共产党员”。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一些不雅举动被人拍照传上了互联网,单看是个人行为,跟党没有关系,但由于党员身份特殊,再被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恶意炒作,就变成了政治事件,影响的就不是个人,而是整个单位甚至是党的形象,党员形象和党的声誉受到践踏。

三、勇于接受监督,努力培养高尚情操

习总书记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和道德底线。高尚情操是为人根本。坚守纪律底线和培养高尚情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没有严格的法纪观念,思想就会滑坡,一旦党性缺失、底线突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此,我们要在强化监督中,筑牢敢于担当的思想防线。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名党员都要要正确对待监督。要认识到只有真正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成长负责的人,才会冒着被打击报复、伤感情的风险提醒监督他人,而那些漠不关心的人,则只会盲目地甚至别有用心地去奉承恭维,任人迷惑,任人误入歧途。所以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是约束言行的紧箍咒,而是成长进步必不可少的防护网。我们应当有勇于接受监督、不怕批评的思想境界,切实把监督当作一面镜子,深刻反思自己,自觉扬长避短;在接受批评中总结教训、积累阅历、砥砺意志、锤炼修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们接受监督就要敢于把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对人、财、物权的监督;敢于把“两个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置于“大庭广众”中,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把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报告表”上,开诚布公接受监督。同时,我们每个人都要负起监督他人的责任,对于犯错误的同志要及时“扯袖子”,决不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要真正见到行动。接受监督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付诸行动。我们对待监督更应立言立行,不能嘴上欢迎“监督 ”,一触及自身问题就暴跳如雷;也不能暂时表示愿意接受监督,一有适宜的环境便我行我素;更不能对来自下级或群众的监督不情愿、不接受,甚至耿耿于怀、打击报复。对来自监督的批评意见,要欢迎而不能反对,要鼓励而不能打击,要亲近而不能疏远,通过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纠正偏差、防患未然。

(省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马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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