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喜迎新春.文明过节”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防办文明办 时间:2017-01-24 08:40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元宵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慰问帮扶工作
      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干部职工、退休老同志、扶贫挂钩干部、共建社区、挂钩扶贫点困难群众等送温暖活动,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团支部要组织“迎春送温暖、关爱助成长”等志愿者活动,着力帮助辖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二、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积极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节日期,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应立足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球类、棋牌类、书画、摄影、爬山、游园等文化体育活动,体现积极向上、团结协作、奋发有为的人防精神。
      五、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要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带班以及外出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加强应急处突准备,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附件:《福建省人防办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倡议书》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福建省人防办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倡议书
省人防办全体干部职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成长的摇篮,家庭是幸福的港湾。没有家庭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没有家庭平安,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建设“平安人防”,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家庭广泛参与,要用每家每户的“小平安”汇聚起全人防的“大平安”,在人防系统形成“人人关心稳定,家家争创和谐”的良好局面。为此,倡议广大家庭踊跃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努力达到以下“五无一好”的创建标准:
      (一)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家庭成员中没有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二)无赌博:了解赌博对社会、家庭所造成的危害,从而警示家庭成员远离赌博,净化社会风气。
      (三)无邻里纠纷:善待他人,友好相处,加强沟通,互帮互助,妥善处理邻里、亲朋关系,创友善明理之家。
      (四)无家庭成员参与“黄、丑”行为:远离“黄、丑”;勤俭持家,自立自强。
      (五)无违法犯罪: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创遵纪守法之家。
      (六)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家庭成员自我防范意识强,熟知防火防抢、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确保自身及家庭安全。家庭无被盗被抢案件和火灾事故发生。
广大家庭要通过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现文明立家,让家庭成为知礼重德的健康细胞;实现廉洁治家,让家庭成为远离腐败的洁净之家;实现和谐安家,让家庭成为平安和谐的温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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