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13 16:32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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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对照《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屏路43-1号

  电话:0591-87321072

  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人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助力我省人防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落实《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公开职责

  一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坚持做到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到位,并规范送交“两馆”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优化版面结构,对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特殊标识,方便群众检索查阅。三是落实解读机制。今年我办出台4件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三同步”工作要求,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读政策出台背景、修订依据、新旧政策差异等。

  (二)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根据《条例》规定并按照内部流程,做好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二是提升答复文书规范水平。充分吸纳省内外依申请公开程序处理和实体答复的优秀经验,建立标准统一的自有答复文书模板。2021年,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围绕深化“放管服”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坚持立改废并举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办不再受理人防监理(设计)资质等8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三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2021年,我办共受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55件,均严格落实“一趟不用跑”、“全流程网上办”。四是加强监管信息联动。落实“双随机”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平台实效

  一是规范人防网站运营。落实上网信息审批机制,严格内容把关和保密审查,全年共发布网站信息1901条。二是发挥访谈栏目优势。全年组织在线访谈4期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回应民生关切。限期督办、及时回应群众通过主任信箱、“12345”等平台反应的问题。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

  (五)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并指定2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监督问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各部门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

  4

  2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多样,质量有待提高;人员调整后整体业务能力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积极探索多样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推进人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办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