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2-08 14:54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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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成效
  (一)认真做好人防法规宣传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在制定出台有关人防规范性文件前,及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在相关网站和《福建人防》杂志公开征求意见,积极做好人防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做好已经出台的人防配套政策、措施等法规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
我办及时配合省教育厅开展各类人防教育培训工作,并联合下发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高校和普通高中学生中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的实施意见》( 闽教体〔2014〕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出台后,10月30日,《福建人防门户网站》发布了我办副主任胡启泰署名文章,对“八条措施”中关于人防工程建设部分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解读,对社会各界正确理解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人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精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认真做好人防财务工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按财政厅要求,认真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审计厅要求,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今年人防财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了《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防办综字〔2014〕19号);及时将《福建人防》杂志印刷单位招投标实施方案、《福建省省直单位人防工程分布图》光盘制作招标公告、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光缆租用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在《福建人防门户网站》和办机关电脑采购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在办机关局域网(OA系统)中公开了2014年1至6月份“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有关财务方面的信息内容。
  (三)认真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人防工程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业务部门根据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积极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积极主动做好相关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的信息公开。4月15日,省人防办拟对已经下发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进行部分修改,我办及时在《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建人防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得到广大网友的积极响应。二是认真做好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审批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的审批工作与往年相比,量大数多,审批工作遇到许多新的特点和难点,但是,我办始终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从4月24日至11月13日,我办审批、公开、下发了《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核准国丰(福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人防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通知》(闽人防办〔2014〕49号)等10份正式文件和18个公司具有人防工程丙级或乙级监理资质的单位。
  (四)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工作信息公开。一是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合同文本的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实际情况,3月15日,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行文,公开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销售安装合同》和《福建省人防工程过滤吸收器销售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知》(闽人防办〔2014〕27号),为规范全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安装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加强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准入销售的信息公开。8月19日,我办根据江西省奕戈防化设备有限公司和四川科志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已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许可资质证书》,并按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的实际情况,公开并下发了《关于准予江西省奕戈防化设备有限公司入闽销售防化设备的通知》(闽人防办〔2014〕101号)和《关于准予四川科志人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入闽销售防化设备的通知》(闽人防办﹝2014﹞113号)相关信息。
  (五)扎实做好 网友的咨询、投诉、建议等相关的信息公开。为了及时做好网友通过《福建人防门户网站》向我办发送的咨询、投诉、建议等电子邮件及有关信函,办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我办党组书记、主任黄伟生多次在有关会议强调:“各处室必须认真做好广大网友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等电子邮件及有关信函回复工作,时间要及时、内容要客观、效果要明显”。牵头部门积极协调,业务部门根据需要回复的实际内容,本着解决问题、满足实际需要,积极主动地与网友取得沟通联系,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及时在《福建人防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上进行回复、公布了网友提出的有关咨询、投诉、建议等方面的信息,2014年1月至11月共计回复有关咨询、投诉、建议等方面的信息49件。
  (六)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的信息公开。今年,我办加强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的协调和制作工作,3月19日和7月19日,我办分别二次在《福建人防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上向社会公开和发布了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参考信息价。
  (七)加强政风行风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全省人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既是各行各业的工作要求,又是省纠风办的统一部署,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及时研究制定发布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我办结合全省人防系统的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发布了《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二是积极参与省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直播节目。10月10日晚,按照省政府纠风办的安排,我办副主任胡启泰、平战结合管理处处长高起荣、工程处处长张光国,在省电视台经济频道电视栏目,参加了省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直播,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介绍了我办工作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及相关政策解读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解答了观众提出的相关问题,为人民群众了解人防、关心人防、支持人防,建立起与人民群众沟通平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在线访谈与网友互动的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办积极做好人防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工作,并与网友在线互动交流信息公开,办机关8名处长从4月8日至10月15日,根据当前人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分八期在人防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如实客观地回答或解答了广大网站提出的各种现实问题,为广大网友参政议政提供了平台,为办机关职能部门宣传人防、服务人防提供基本的保障。
  (九)及时做好送交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的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1月1日至12月5日,我办送交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主动公开文件共计50份。
   (十)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保障工作。今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时间、方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数据采集保障工作。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2014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理解、把握不到位的问题;对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
  三、我办2015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防工程建设、人防警报试鸣建设、人防防护设备建设等信息,尤其是依法行政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透明向社会公开发布,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信息发布维护更新,积极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回应网友的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相关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 目标任务
  1.加强效能建设和咨询投诉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效能建设工作,对能够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效能建设内容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回复网友提出的咨询、投诉、建议等方面的信件或电子邮件,并及时在人防门户网站栏目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加强人防法规宣传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人防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人防宣传有关信息;及时做好已经出台的人防配套政策、措施等法规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及时做好人防行政处罚的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人防财务工作信息公开。按财政厅要求,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按审计厅要求,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4.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人防工程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积极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5.加强防空警报试鸣工作信息公开。为了使人防警报演练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应积极推动、促进各设区市人防办做好人民防空警报演练工作信息公开。
  6.加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防护设备工作信息公开。积极指导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设施设备的平时开发利用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平战结合有关信息工作;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管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建设管理和信用信息公开。   
  7.加强人事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招考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奖励表彰、干部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信息情况。
  8.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信息价的更新、发布工作。
  9.加强人防行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信息公开。对面向社会的人防专业技术培训事项,应及时在人防门户网站公开培训的内容、对象、时间等信息。
  (三) 具体举措及推进方式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办已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上网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为准则,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协调处理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1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机关各处室协调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人防相关公开信息。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必须认真抓好当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是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告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通知》精神,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方法、时间、手续等要求,认真做好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工作。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2009年10月19日,我办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闽人防办〔2009〕105号),机关各处室必须认真学习,抓好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到位、保障到位,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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