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351-3000-2019-04001
  • 备注/文号: 闽人防办函〔2018〕9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12-25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1-02 08:54

省司法厅: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议情况的通知》(闽司发明电〔2018〕5号)要求,现将我办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函告如下:
  一、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2018年,我办在国家人防办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人防工作实际,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要求,全面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效推进人防依法行政工作。
  (一)与时俱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法,促进全面依法履行人防职能
  1.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容错纠错制度。今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要求,我办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设计)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措施(暂行)》,决定对本办涉及的人防工程乙级以下设计资质认定、人防工程乙级以下监理资质认定(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审批、丙级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审批)等3项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开始试行容错纠错制度。依据该管理措施,申请人只要承诺时限内符合法定条件,人防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签订的告知承诺书时应当场发放许可证书。人防主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的承诺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权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申请许可资质申请,并将失信信息向社会公布,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
  2.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为进一步简政放权,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今年7月,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和《国家人防办关于临时调整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精神,经省审改办同意,我办暂停实施“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省级大型单建式人防工程项目审批”和“1万平方米以下的市级中小型单建式人防工程项目审批”。单建式人防工程仅需按项目投资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向当地发改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此举简化了审批流程,终结了单建式人防工程双部门审批的历史,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能。
  3.切实抓好“双随机”,严格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诚信体系建设。我办持续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规范公正执法。每年组织2次“双随机”监督检查活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包括全省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能力检查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生产质量和企业从业行为检查。检查由办领导带领,并由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和抽调的部分设区市人防办专业技术人员、省人防办业务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从系统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用实地抽查产品、查阅内业资料、征询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全年共抽查了26家省内、1家外省入闽人防工程监理企业和10家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数量多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进行约谈。检查结果不仅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公布,还会及时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福建”网站,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经过近几年的“双随机”检查,成效明显,人防系统管理相对人的诚信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落实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完善人防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适应依法行政需要,我办今年按照省委办公厅法规局、省司法厅的要求,对本部门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7次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有力保证行政执法依据的时效性。在此基础上,我办分别于2018年3月、2018年12月依据新修订的福建省人防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福建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列入2018年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修订预备项目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也已进入完善送审稿阶段。11月中下旬,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到5个设区市及4个县(区)对新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区域范围、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标准问题、易地建设费收缴使用、简政放权、法律责任等内容,对《条例》修订的合法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法律执行效果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促进《条例》的正确有效实施。
  (三)强化干部学法述法,全面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规定。认真抓好“七五”普法工作,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知识为抓手,激励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带头依法办事。办机关党委印发了《2018年省人防办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的通知,将“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宪法修正案”作为主要学习专题。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突出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学习与人防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1月,举办了宪法宣誓活动,全办20名处长和副处长在办党组书记的监誓下依法进行宪法宣誓。4月,及时征订修订后的《宪法》单行本,发放给干部职工,做到干部职工人手一本。“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积极开展系列普法宣传。5月18日和10月29日,两次举办学习贯彻宪法专题讲座,分别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沈跃东教授和省人大内司工委业务处处长黄进喜为大家授课。8月30日,办党组中心组第10次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9月,组织全办干部参加省直机关普法考试,做到全员参与,100%通过。12月3日,组织全办人员观看司法部袁曙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我国宪法的修改》电教片;12月4日,全办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另外,还以“12.4”国家宪法日为节点,在人防大楼一层大厅电子屏幕、电梯口电子设备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办公区电梯梯厢醒目位置张贴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挂图等等,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我办还积极参与省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的宪法学习各项活动。12月6日,安排相关处人员参加“八闽法治大讲坛”暨“双百”报告会省直机关专场活动;12月7日,我办副主任张祖明和2名业务处长参加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厅处级领导干部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及时召开“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并向省依法治省办报送情况。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宪法意识,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推动人防法治建设。
  2.坚持领导干部述法制度。2016年起,我办党组就将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机关各处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在年度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执行情况、依法行政落实情况在大会上进行总结陈述,并接受群众评议,从而引导人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浓厚氛围。
  3.建立常态化在职培训制度,持续开展人防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我办每年举办一期全省人防依法行政培训班,对象为全省各设区市人防办分管法规的领导、法规处(科)长、各县(市、区)人防办负责人。今年共57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宪法与监察法,人防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行政诉讼法修改及行政审判实务问题,以及公益诉讼等,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人防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全省人防法治建设,努力为我省人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人防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够完善。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县级基层人防部门大都已被撤并,人防执法队伍的力量锐减,现录入福建省人防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总共不足300人,除省人防办外其余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均有区域限制,存在基层管理力量不足、专业执法检查人员缺乏等问题,难以满足“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仍不够健全,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办已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制度,但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建立。
  (三)执法监督手段、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行政问责机制尚未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19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打算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工作方法,贯彻职权法定原则,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行政行为规范化,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健全完善人防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清理和公开的制度。配合省司法厅做好《福建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修订工作。更新全省人防法律法规汇编。更新完善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二)创新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诚信体系建设。尝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防综合执法。遴选公布典型行政执法案例,推广运用行政指导的执法方式。继续推进人防行政执法诚信体系建设。
  (三)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时效。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后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不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率。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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