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351-3000-2018-03007
- 备注/文号: 闽人防办〔2018〕4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8-06-22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人防办〔2017〕4号)颁布施行一年多来,对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促进我省人防建设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各地也反映个别条款存在不规范、不统一、甚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你办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7月6日前以文字形式报省人防办工程处。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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