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351-3000-2022-03002
  • 备注/文号: 闽人防办函〔2022〕4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12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2305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22-07-12 11:13
欧阳国煌委员

  《关于提请协调解决“闽政办〔2014〕134号”文件存在问题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办作为分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地下结建人防空间建设后的权属问题

  地下结建人防空间建设后的权属问题在实务中确实存有较大争议,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对此类问题没有明确规定。2020年,国家人防办启动了《人防法》修订工作,并把人防工程权属问题列为修订内容。因全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人防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人民防空的规定。《人防法》修订工作也因此暂停,待改革到位《人防法》修订工作重启后,我们将在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和意见征求中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明确《八条措施》和《暂行规定》适用过程中存在冲突的处理办法

  《八条措施》和《暂行规定》是由省政府印发的文件,在本提案办理中,省政协已将文件起草相关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及文件合法性审查部门司法厅列为分办单位,我办将在相关处理中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领导署名:詹志洁 主任 

  联 系 人:李竞雄

  联系电话:0591-86320867  15959307755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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