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核准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人防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通知
来源:省人防办 时间:2021-01-26 08:48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经审查,核准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人防工程级监理资质,资质证书号为:国人防闽监资字第1012102号。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月26     

  

  

 (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