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合网上人防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裁量权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2-02-20 16:23
各设区市人防办,平潭县人防办:
  目前,各设区市人防办正在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数字办〔2011〕43号),开展网上人防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并按照要求梳理人防行政职权目录,制定人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了规范全省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做好网上人防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0〕312号)精神,结合全省人防系统行使行政裁量权工作的实际,经请示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就结合网上人防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行政裁量权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本级人防办行政职权目录。各单位要参照省政府法制办已经审核通过的《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职权目录》,结合本级人民政府下达的“三定”方案修订本级人防办的行政职权目录,并将修改说明一并上报省人防办。
  二、全省人防系统统一适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制定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定裁量基准应当注意的问题”之规定,全省人防系统统一适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三、全省人防系统统一《行政职权办理流程及文书(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模板)》。各单位要参照省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的《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职权办理流程及文书(行政处罚)》、《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模板)》,修订本级人防办的《行政职权办理流程及文书(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模板)》。
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编入本级人防办《行政职权办理流程及文书(行政处罚)》程序中。
  四、建立完善人防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的要求, 建立健全8项执法程序制度(即: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执法回避和听证制度、执法时限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或复杂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和 4项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关于网上执法平台建设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本级人防办网上行政执法平台的建设工作,建设情况通过市政府审核后连同制定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一并上报省人防办(含电子文本)。
  省人防办网上执法平台端口设在执法总队。请各单位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页(www.fjrf.gov.cn)/处室信息/执法总队/规范性文件下载《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职权目录》、《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职权办理流程及文书(行政处罚)》、《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模板)》。
 
  联系人:省人防执法总队马彦华0591-24944743,18606072333。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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