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人防行政执法专业考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1-08-05 15:47
各设区市人防办: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闽政法〔2011〕24号)的通知精神,我办拟于8月下旬举办2011年度人防行政执法专业考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新调入人防系统,原已取得省政府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及行政执法证,但未经过人防专业知识考试的人防行政执法人员。
  二、考试内容:人民防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人民防空相关专业知识。
  三、其他事项:各设区市人防办要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审查工作,汇总本市(县、区)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于8月12日前统一上报省人防办法规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简丽蓉,电话:0591-24944741。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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