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1-05-04 10:40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0〕203号 )文件要求, 我办对1979年以来以省人防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审查。经研究,决定《关于调整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分配的暂行规定》等4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现将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目录内所有已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
说    明
1
《关于调整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分配的暂行规定》
闽人防办字〔1991〕050号
1991、10、1
已被2009年12月19日福建省财政厅、省人防办联合颁发的《福建省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闽人防办〔2009〕113号)取代
2
《对建设经济适用房停止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意见》
闽人防办字〔1998〕109号
1998、9、21
已被2008年12月2日修订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取代
3
《关于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减半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意见》
闽人防办字〔1998〕110号
1998、9、30
已被2002年3月13日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省人防办联合颁发的《福建省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实施办法》(闽价〔2002〕房133号)取代
4
关于《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人防办字〔2007〕34号
2007、4、5
已被2010年5月26日福建省人防办颁发的《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化)设备市场管理规定》(〔2010〕闽人防字61号)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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