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时间:2010-06-07 17:00
各设区市人防办:
  今年是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第六次全国人防工作会议和第九次全省人防工作会议也将在今年召开,这是人防建设史上的大事,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宣传和展示人防的一个难得的机遇。为此,国家人防办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国人防〔2010〕145号),要求各级人防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实效。现根据国家人防办通知精神和我省人防工作实际,为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庆祝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突出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胡主席关于人防建设的重要思想,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人防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人防60年建设成就,宣传海西人防建设的精神风貌,宣传人防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展望“十二五”美好前景等主题内容,结合各地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庆祝活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关心人防、热爱人防、支持人防,推进新形势下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运用现代传媒加强宣传报道,在当地主要报纸杂志刊发军地有关领导署名文章,借助电视、网络媒体组织人防专题访谈;要积极举办各种展览活动,以宣传册、图片、多媒体等形式,面向社会多渠道展示本地区人防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要精心组织人防知识竞赛,强化防空防灾公共安全知识宣传;要集中开展人防宣传月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学校、面向企业、面向社区,进一步扩大宣传面;要大力开展群众性文艺演出活动,通过自编自演和专业团体演出相结合方式,创作一批优秀节目奉献给社会观众。
  二、积极配合和参与省人防办举办的系列庆祝活动
  省人防办将举办一台综合性文艺晚会、在《福建日报》上开辟专栏和举办征文活动、开展一次宣传月造势活动、编印一期《福建人防》特刊、视情制作一本宣传画册和拍摄一部专题宣传片。各地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各项庆祝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协助和配合省人防办组织的多项庆祝宣传活动。
  (一)开展人防宣传月活动。9月份为全省人防庆祝“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60周年”活动宣传月,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要在重要场所设立宣传点,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采用文化广场、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开办宣传板展、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络报刊、板报墙报等宣传渠道,营造宣传人防的良好社会氛围。省人防办配合福州市人防办举办人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在《福建日报》上开辟专栏和开展征文活动。连续刊登省领导、省军区领导和省人防办领导的署名文章、省人防办组织撰写的“人防60年回眸”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综述、征文活动评选的部分优秀作品。各设区市人防办要联系当地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本地区人防的发展历程、历史现状、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奋斗目标,以及“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等。
  (三)上报参加全国汇演的文艺节目。福州市、厦门市人防办于6月15日前各创作和排练1个优秀节目(审查后录制节目光盘,报国家人防办),省人防办将于6月20日前对节目进行审查,6月30日前报国家人防办。
  (四)上报典型事迹宣传材料。拟在今年的全国和全省人防会议上表彰一批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预有准备,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及时做好评选和上报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庆祝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要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保障措施。要及早展开筹划工作,认真研究设计活动方案,制定具体计划,各设区市人防办将庆祝活动计划于5月15日前上报省人防办。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军事部门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理解与支持。要充分利用和借助职能部门和新闻媒体的优势资源和平台,形成内外联手,上下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庆祝活动任务。
  (联系人:吴森林  电话:24944769 13338413336)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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