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防办积极开展应诉工作
来源:漳州市人防办 时间:2018-05-24 09:49

福建省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不服漳州市人防办作出的漳人防征决字〔2017〕第01号《行政征收决定书》而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4月24日,漳州市人防办收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应诉通知书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和分析该公司提交的《行政起诉状》,逐一对该公司提出的事实与理由进行有力反驳,并对我办作出行政征收的事实、理由、程序和适用依据进行充分答辩。2018年5月10日,漳州市人防办依法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本办作出行政征收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漳州市人防办 陈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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